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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棋悔棋事件

作者:空想千年头条号  2020-10-07


常昊也是悔棋的受害者之一



金承俊七段外号“黑骑士”,1973年生人,他职业生涯的巅峰就是1997年进入第二届三星火灾杯四强,以至于多年以后有记者问金承俊“对哪一局印象最深刻”时,他就举了三星说对常昊这局棋。第一次杀入世界大赛四强已经够令人开心了,更让他得意的是:他执黑生屠了常昊一条大龙。

但是他应该是刻意隐瞒了部分事实,那就是他曾经在这局棋中有过悔棋的举动,常昊九段既是受害者,也是心灵受到冲击的人。

让我们把时间拨回1997年,三星火灾杯,金承俊五段第一轮淘汰了日本的赵善津八段,第二轮淘汰了中国的王磊六段,第三轮他击败了中国的常昊八段杀入四强。

赢棋的人只顾高兴了,金承俊看不到的是输棋的常昊阴沉的脸,脸色很差的原因并不是自己被屠龙,而是在对局过程中金承俊有一招明显悔棋的举动,常昊对局时虽然没有提出异议,但是内心受到震撼以后的跌宕起伏,却是难以短时间内平复的。

常昊作为一个职业棋手,受到的良好教育以及个人认知让他不能指着对方移动棋子的手质问对方“WHY?”他不能释怀的注脚就是四年以后,常昊的妻子张璇八段这样表示:常昊在世界大赛中也曾遭遇“悔子”,还不照样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金承俊



说到底,对职业棋手而言,最为看重的不仅是比赛的结果,还有比赛的过程。常昊脸皮薄,这种一秒钟内必须作出决断的举动他估计是做不出来,也放不下身段,结果就是一句歌词:你要学会默默承受。

把棋子放到棋盘上再移动,棋迷们还戏称这种行为叫“钓鱼”。钓鱼说白了就是一种典型的悔棋行为。

对于悔棋的处理,现在的处理方法主要看对局双方的态度。如果有一方出现悔棋,而对手没有提出异议,比赛继续进行,就不算悔棋。这是以前约定俗成的规矩,所以常昊那局棋,常九段就默默承受吧。当然,韩国围棋规则明文规定:对于棋手的违规如果裁判员发现并提出异议,也算犯规,应该判负。

这个规定在1991年就有了,究其原因,还是韩国围棋在八十年代末期出现过实战违规成例。

梁宰豪悔棋事件

八十年代末期,韩国棋手郑秀贤与梁宰豪在一次比赛中相遇,对局中,梁宰豪在把棋子放到棋盘上后又拔了起来,面对此情景,郑秀贤马上提出异议(这就是常昊们需要学习的先进经验以及临机反应能力)。但梁宰豪说自己的手并未离开棋子,在这种情况下不应算犯规,梁宰豪的话翻译一下就是:我钓个鱼也算犯错吗?郑秀贤不干了,你当我是睁眼瞎吗?两人请出裁判员,而载判员当时恰好不在现场(相当于摄像头坏了),最后只好问记录员,记录员证明梁宰豪手的确离开了棋子(相当于找到了目击证人),裁判员根据记录员的口供,最后判定梁宰豪犯规负。


梁宰豪



为了避免以后的围棋比赛中出现“钓鱼”行为,韩国棋院于1991年专门对比赛规则作了补充规定。规定如下:“在对局中如果对局者把自己的棋子在盘上移动的话,原则上应判回原位,如果实在无法移回原位,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继续比赛,如果双方达不成协议,就判双方负。”无情吗?也只好如此了。

日本棋界也有双方负的判例,但那个与悔棋无关,不展开谈了,下面说说中国围棋的悔棋事件。

陈临新悔棋事件

2001年全国围乙联赛第五轮的比赛,浙江队老将陈临新九段与香港队杨士海八段相遇,结果是陈临新半目胜,两队也以2比2战平。输棋者香港队杨士海八段表情淡然。但由于这场比赛的结果事关重大,香港队就此局提出质疑,从而掀起了轩然大波,事情的起因是赛后香港队何领队向裁判长吴玉林提出异议:说是浙江队陈临新局中有悔棋举动,香港队不承认比赛结果。吴玉林裁判长哪敢怠慢,一番调查后,得知事件的起因在于,在收官阶段,陈临新在落子以后手尚未离开棋子的瞬间发现了对方的杀招,便立即将棋子拈起另投别处。这种行为就是传说中的钓鱼,香港队领队只恨韩国围棋补充规定不适用这次比赛,据裁判员根据中国围棋规则的解释,实际上杨士海可以第一时间“停招”以示抗议,然后裁判可以判陈临新违规负。但问题在于,杨士海当时并未表示异议,裁判员可以视为默许,比赛照常进行。


陈临新



经裁判长与组委会有关人员磋商,比赛结果维持不变。和香港队的何领队不依不饶相比,倒是两位当事人比较平和。从浙江转会至香港队的杨士海八段的态度是:棋本来就要输了,何必搞个没完?陈临新九段则在承认自己有“钓鱼”举动的同时表示,既然对手杨八段已经默认,其他人又何必纠缠不清?此时,又有和稀泥的人爆料:与此局同时进行的金承俊(香港)与朱松力(浙江)的比赛中也悔过一子,如果判陈临新(浙江)对杨士海(香港)的对局失利,那么金承俊(香港)岂不是也要改判失利。两队还不照样是2比2打个平手?所以,何领队,你就别折腾了。这个料让我们知道,原来四年过去,黑骑士的毛病一点儿没改,常昊当年要是按住黑骑士的手,风度是差一点,但朱松力吃的亏是可以避免的了。


朱松力



浙江队的俞斌九段也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严格说来,出现这样的争议和围棋规则本身有关。因为在围棋比赛中,记录员和裁判员都无权移动棋盘上的棋子,换句话说,只要不是棋手当时立即马上(注意这和我此前提到的第一时间是一致的)提出异议,而是像杨士海,朱松力或者1997年的常昊那样消极默许,事后便无账可查,这种行为甚至连现场记录的棋谱都不能作为证据。

常昊,杨士海要是都有韩国棋手郑秀贤那样的意识就好了,或许围棋界将减少许多负面的东西。


杨士海



关于这些事,这些规则,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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