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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江西省围棋业余段位证书管理的通知

赣体竞管字【2012】12号

关于规范江西省围棋业余段位证书
管理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体育局棋类协会;棋院;学校;棋类培训机构:
  鉴于目前我省部分地市出现了围棋业余段位证书发放混乱的现象,为加强我省围棋业余段位证书的管理,规范我省围棋比赛,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关于围棋业余段位证书管理的规定》和江西省体育竞赛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竞赛组织管理、规范计划外参赛的通知》精神,特通知如下:
  一、江西省业余围棋段位证书审批与发放权限:
  (1)江西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为中国围棋协会授权江西省围棋业余段位唯一的一级代理机构,负责我省5段(含5段)以下业余围棋段位的审批机构。
  (2)围棋业余4—5段证书由江西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审批并发放。业余1段—3段证书,由江西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审批,江西省围棋协会发放,其他任何机构无权发放。
  (3)江西省发放的围棋业余段位证书的编号统一为:360××××;凡今后参加江西省围棋段、级位赛的选手必须凭此前取得的有效段位证报名参赛,如参赛选手所持段位证书不是江西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发放的360××××编号的段位证书,则一律视为无效证书,如果是参加中国棋院主办的全国赛事,获得的段位必须按总局《围棋业余等级条例》和《围棋业余等级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回当地一级代理机构办理。参加级位赛的选手需凭中国棋院颁发的1级、2级证书以及江西省围棋协会颁发的3星考证书才能参加级位组比赛,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一律不得参赛。
  二、各设(区)市体育局举办授予围棋业余段位证书的比赛,比赛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比赛有关材料(秩序册、成绩册)报江西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江西省围棋协会备案。领取1—3段业余段位证书,其他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举办发放围棋段位证书的比赛。
  本通知自2012年5月起实施。请各比赛组织机构和参赛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0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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