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围棋队运动员、教练员选拔与监督工作管理规定(修订)
2015.07.08
中国围棋队运动员、教练员选拔与监督工作管理规定(修订)
为规范国家围棋队运动员、教练员选拔工作以及参加国际综合和单项重要体育赛事选拔工作的监督与管理,提高选拔工作的科学性和透明度,确保选拔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中国围棋协会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国家队运动员选拔
(一)选拔工作的基本原则
根据公开选拔工作的原则,将要求、程序、方式、条件、标准和入选与结果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的监督。
围棋运动员由代表国内最高水平的优秀选手和最具发展潜力的后备选手组成。根据国内外比赛成绩、国内等级分排名等衡量标准入选国家队。
(二)基本要求
1.具有强烈的爱国情怀和为祖国争光愿望,能够服从国家需要,无条件代表国家参加各种重大国际赛事;
2.热爱围棋事业,自觉维护中国围棋队的良好形象和声誉,能够代表并展现中国棋手的良好精神风貌;
3.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国家及国际组织有关反兴奋剂工作的要求和规定,模范遵守国家队相关管理规定和制度,具有良好的体育精神和职业素养,思想过硬,作风顽强,训练刻苦;
4.诚信守约,自觉履行签署的各项协议。
(三)具体标准
国家围棋队设立男队、女队、少年队。
1、男队入选资格:
(1)最新世界比赛获得前四名的棋手。
(2)最新国内杯赛获得冠亚军的棋手。。
(3)最新个人赛获得冠军的棋手。
(4)本年度6月30日等级分2520(含)以上的棋手。
(5)35周岁以下、获得过3个以上世界冠军的棋手。
(6)本年度男队选拔赛前二名的棋手。
2、女队入选资格:
(1)当年度个人世界冠军。
(2)当年度持有两个以上国内冠军者。
(3)当年度持有一个国内冠军并在世界比赛中获得过优异成绩者。
(4)本年度女队选拔赛前三名的棋手。
3、少年队入选资格:
(1)当年度世界比赛获得前16名的棋手。
(2)当年度世界比赛获得前32名两次以上(含两次)的棋手。
(3)当年度国内杯赛(含个人赛A组)获得前8名的棋手。
(4)当年度新人王冠亚军、新秀赛冠军的棋手。
(5)最新等级分2400分(含)以上的棋手。
(6)当国少选拔赛和应氏杯世界青少年锦标赛日程冲突时,代表中国参加世青赛(青年组)获得冠军的棋手,可以免选。
(7)本年度国少队选拔赛前两名的棋手。
(四)退出国家队
运动员因成绩、年龄、伤病等原因需要退出国家队,或个人原因运动员本人提出申请退出国家队的需经教练组集体研究决定,并报棋牌中心及运动员相关省市棋牌中心或俱乐部,以公开、公正的方式处理运动员退队事宜。
二、国际比赛参赛条例
(一)男子国际比赛参赛条例。(附件1)
(二)女子国际比赛参赛条例。(附件2)
三、国家队教练员选拔
依据《国家队人事管理暂行办法》(体人字[2003]359号),国家队教练员选拔工作实行竞聘制。
(一)竞聘工作组织领导
由中心领导、中心办公室、围棋部、中国围棋协会技术训练委员会代表组成竞聘小组。
(二)竞聘形式
国家队教练员的竞聘将在一定范围内以会议形式公开进行。凡符合条件的教练员均可报名参加竞聘演讲。围棋技术训练委员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参加会议人员及投票的代表。委员会及会议代表听取竞聘人员的演讲,对竞聘人员提出相关问题,并对竞聘人员进行投票测评。
(三)竞聘岗位
教练员岗位数量控制在总局批准的国家队教练员编制内。具体岗位由围棋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设置方案,并报中心批准。
(四)竞聘条件
1.竞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
(2)热爱教练员事业。
(3)原则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能够与团队积极配合。
(6)具有履行聘任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7)接受拟聘岗位的任务指标。
2.竞聘人员原则上应具备以下专业条件:
(1)具有2年以上执教经历。
(2)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a.为现役国家队教练员(包括国家少年队或集训队教练员)。
b.为现役省市优秀运动队教练员。
c.曾培养过世界冠军、全国冠军或为国家队输送过2名以上运动员(直接培养5年以上)的教练员。
d.带队参加世界锦标赛、亚运会取得前3名的教练员。
e.本人曾经获得过世界锦标赛、亚运会冠亚军的。
f.在甲级联赛中带队2次获得前3名的俱乐部教练员。
(五)竞聘程序
1.公布岗位职责、聘任条件及岗位待遇。
2.凡符合条件的教练员,均可向竞聘办公室报名,申请竞聘。
3.竞聘申请人需详细填写由中心制作的竞聘申请表,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经本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提供档案管理证明并加盖公章。竞聘申请人还须提供本人专业技术的相关证明材料。
4.每个竞聘人最多可申请竞聘2个岗位。
5.竞聘办公室对报名参加竞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后,通知竞聘申请人参加竞聘。
6.组织召开竞聘会议。
a.竞聘报告时限
主教练的述职陈述为20分钟,其他岗位竞聘人报告时限为15分钟。
b.报告内容
--本人基本情况介绍(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现执教队别、执教年限、执教成绩、竞聘岗位等);
--对竞聘岗位工作性质的认识及队伍现状的分析。
--对本项目国际发展趋势的理解与分析。
--对国家队训练工作现状的基本认识。
--对国家队训练工作的改进及突破。
--对做好工作的主体思路和将要采取的具体措施。
c.回答竞聘代表提问。
回答竞聘领导小组人员和竞聘会议代表的提问,时间为5分钟。
d.竞聘会议代表对竞聘人进行投票
--投票采用无记名方式;
--所有竞聘人报告完毕后进行集中投票;
--每个会议代表应严格按照竞聘岗位的所需人数进行投票,可以少选,多选作废;
--参加投票的人员范围为正式会议代表及参加竞聘的教练员。
e.统计测评结果和考察。
--竞聘小组汇总竞聘结果,根据民主测评结果,经综合评估后,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竞聘办公室对拟聘教练员进行考察。
--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教练员聘任人选。
--对拟聘教练员人选进行3-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布竞聘结果。
f.签订聘约
--国家队教练员的聘期为2-4年,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凡受聘的教练员均须与中心签订聘约。
g.有关待遇
--受聘的教练员一律不调户口、工资和人事关系,聘用期间享受中心规定的教练员训练津贴。
--凡新受聘的教练员,均须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
--带队取得优异成绩的,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心有关规定给予教练员奖励。
--参加培训和学习。
(六)考核与解聘
1.项目部门每年均须组织对中心国家队教练员的年终考核。受聘教练员在聘期内每年要在国家队全体大会上进行述职并接受民主测评,对胜任度低于50%的,经队务会研究讨论,中心主任办公会批准,中心有权解除对教练员的聘任。
2.受聘教练员不能履行聘期内工作职责,无法完成聘期内任务的,经队务会研究讨论,中心主任办公会批准,中心有权解除对聘期内教练员的聘任。
3.如有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情况发生,中心可单方面解除聘约。
(七)其它事项
1.如果竞聘人员少于竞聘岗位数的,仍按竞聘程序进行竞聘。
2.如果竞聘岗位没有竞聘人员或不能提出足够的拟聘候选人,中心将视情况确定聘任人选。
四、本办法由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五、国家队运动员、教练员选拔以及国际综合和单项重要体育赛事选拔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协会官网公示后执行。
中国围棋协会
2015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