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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6年全国围棋段位赛(升段组)竞赛规程 [打印本页]

作者: 天马行空    时间: 2016-6-10 17:58     标题: 2016年全国围棋段位赛(升段组)竞赛规程

2016.06.08 TOM

2016年全国围棋段位赛(升段组)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总局棋牌中心)

  中国围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

  浙江省奉化市体育局

  浙江省奉化市围棋协会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6年7月21日—8月1日于浙江省奉化市举行。

  四、参赛单位: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行业体协等基本参加单位,可报一个队;

  2、参加本年度全国团体赛的单位,可报一个队;

  3、中国围棋协会批准的注册培训单位,可报一个队;

  4、同时具备以上多个条件的也只能报一个队;

  5、全国围棋之乡,可报一个队;

  五、竞赛项目:

  职业棋手的升段组比赛

  六、参赛资格:

  (一)已获得初段至八段的棋手,持有本年度准赛证者方可报名。

  (二)报名单位对其报出的领队、教练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对其报出的棋手负有资格审查义务和管理责任。尤其对报名表上身份证号码一项有义务审核,在参赛时需携带棋手身份证复印件备查。

  (三)每单位可报1名领队,有5名(含)棋手以上的单位可增报教练1名。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最新围棋竞赛规则。

  (二)比赛分为四个组,分别为初段组、二段组、三段组、四段(含)以上组,各组区分名次。

  (三)各组根据报名人数采用不超过九轮的积分编排制。

  八、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长由总局棋牌中心委派,遴选少数裁判员由总局棋牌中心另行通知。承办单位选派一级以上裁判员担任大会裁判工作。

  (二)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竞赛编排工作由裁判长会同大会竞赛组共同主持。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各组的第一名奖励180分升段积分,第二名奖励120分升段积分,第三名奖励90分升段积分,第四至六名奖励60分升段积分,第七至十二名奖励30分升段积分。升段积分奖励以当天为准。

  十、报名和报到:

  (一) 各单位必须使用统一下发的报名表,一式三份按照要求填写,并于7月5日前分别寄到中国棋院围棋队及承办单位,逾此期限的报名一律无效。报到地点见《补充通知》。

  中国棋院围棋队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80号,邮编:100061

  联系人: 刘 菁 联系电话:010-87559221

  承办单位地址:浙江省奉化市大成路250号,邮编315500

  联系人: 胡红刚 联系电话:13967800055

  (二)初段至四段的棋手每人须交100元竞赛管理费;五段以上的棋手免交竞赛管理费。各队报到时,竞赛管理费直接交承办单位。

  (三)报名后不能参赛或换人参赛,须申报正当理由,经大会组委会批准方为有效。因赛制改变,没有特殊原因不允许中途退赛。

  (四)各单位的报名表必须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否则报名无效。

  (五)组委会会议日期将在《补充通知》中另行公布,各单位须派代表出席。

  十一、器材和经费:

  (一)棋具由承办单位统一提供。

  (二)主办单位划拨竞赛经费,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筹措。

  (三)各队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围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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