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2016年全国围棋段位赛(升段组)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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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马行空
时间:
2016-6-10 17:58
标题:
2016年全国围棋段位赛(升段组)竞赛规程
2016.06.08 TOM
2016年全国围棋段位赛(升段组)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总局棋牌中心)
中国围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
浙江省奉化市体育局
浙江省奉化市围棋协会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6年7月21日—8月1日于浙江省奉化市举行。
四、参赛单位: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行业体协等基本参加单位,可报一个队;
2、参加本年度全国团体赛的单位,可报一个队;
3、中国围棋协会批准的注册培训单位,可报一个队;
4、同时具备以上多个条件的也只能报一个队;
5、全国围棋之乡,可报一个队;
五、竞赛项目:
职业棋手的升段组比赛
六、参赛资格:
(一)已获得初段至八段的棋手,持有本年度准赛证者方可报名。
(二)报名单位对其报出的领队、教练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对其报出的棋手负有资格审查义务和管理责任。尤其对报名表上身份证号码一项有义务审核,在参赛时需携带棋手身份证复印件备查。
(三)每单位可报1名领队,有5名(含)棋手以上的单位可增报教练1名。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最新围棋竞赛规则。
(二)比赛分为四个组,分别为初段组、二段组、三段组、四段(含)以上组,各组区分名次。
(三)各组根据报名人数采用不超过九轮的积分编排制。
八、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长由总局棋牌中心委派,遴选少数裁判员由总局棋牌中心另行通知。承办单位选派一级以上裁判员担任大会裁判工作。
(二)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竞赛编排工作由裁判长会同大会竞赛组共同主持。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各组的第一名奖励180分升段积分,第二名奖励120分升段积分,第三名奖励90分升段积分,第四至六名奖励60分升段积分,第七至十二名奖励30分升段积分。升段积分奖励以当天为准。
十、报名和报到:
(一) 各单位必须使用统一下发的报名表,一式三份按照要求填写,并于7月5日前分别寄到中国棋院围棋队及承办单位,逾此期限的报名一律无效。报到地点见《补充通知》。
中国棋院围棋队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80号,邮编:100061
联系人: 刘 菁 联系电话:010-87559221
承办单位地址:浙江省奉化市大成路250号,邮编315500
联系人: 胡红刚 联系电话:13967800055
(二)初段至四段的棋手每人须交100元竞赛管理费;五段以上的棋手免交竞赛管理费。各队报到时,竞赛管理费直接交承办单位。
(三)报名后不能参赛或换人参赛,须申报正当理由,经大会组委会批准方为有效。因赛制改变,没有特殊原因不允许中途退赛。
(四)各单位的报名表必须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否则报名无效。
(五)组委会会议日期将在《补充通知》中另行公布,各单位须派代表出席。
十一、器材和经费:
(一)棋具由承办单位统一提供。
(二)主办单位划拨竞赛经费,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筹措。
(三)各队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围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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