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海南•棋子湾杯全国业余围棋双人公开赛竞赛规程

2022年06月25日 21:55 新浪体育综合

  (转自“中国围棋协会”微信公众号)

  2022“海南•棋子湾杯”全国业余围棋双人公开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围棋协会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昌江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海南省围棋协会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2022年8月2日—8月6日

  比赛地点:海南棋子湾开元度假村

  四、竞赛项目:

  围棋双人赛

  五、比赛分组:

  A、公开组  B、中年组  C、男女混合组

  六、参赛单位:

  全国各级围棋协会、棋院、培训机构等围棋组织均可报名。每队可报领队1人,队数不限,队员可兼领队。

  七、参赛资格:

  (一)参赛棋手须为业余棋手,持有中国围棋协会监制的段级位证书,仅限大陆棋手参赛。

  (二)参赛每对两名棋手的段位之和不得超过11段。

  (三)参加比赛的年龄限制为:2012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中年组每名棋手年龄均须在1977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四)报名单位对其报出的领队及参赛棋手的段位真实性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五)因疫情原因,不接受中高风险地区的棋手参赛。

  (六)特邀女子职业棋手参赛,但其搭挡段位不得超过业余5段。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最新围棋竞赛规则。

  (二)采用积分编排制,比赛轮次根据报名人数确定7-9轮。

  (三)每方基本用时50分钟后,3次20秒读秒,超时判负。开赛后迟到15分钟按弃权处理。

  (四)各组别混合一起进行比赛,分别录取名次。

  (五)具体比赛细则将在竞赛补充规定中另行公布。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公开组奖励前10名,中年组奖励前8名,男女混合组奖励前6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标准如下:

  1、公开组第一名:60000元;第二名:30000元;第三名:20000元;第四名:10000元;第五名:8000元;第六名6000元;第七名4000元;第八名至第十名各2000元;

  2、中年组第一名:10000元;第二名:8000元,第三名:6000元,第四名:4000元,第五名至第八名各2000元。

  3、男女混合组第一名:10000元;第二名:8000元,第三名:6000元,第四名:4000元,第五名至第六名各2000元。

  (二)以上各组奖励可以兼得,所有奖金为税前奖金。

  (三)棋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要求的开幕式、颁奖仪式等正式活动,否则组委会将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扣除部分奖金、禁赛等处罚措施。

  十、参赛费用:

  (一)免收赛事服务费。

  (二) 参赛人员的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星级标准)。具体费用如下:食宿费用缴纳1460元/人(标间拼床),其中包含:保险费、5天4晚住宿费(8月6日中午13:00前退房)和8月2日晚餐-8月6日早餐。个人升级大床房另外缴纳220元/天。

  (三)每位参赛队员须交纳保险费,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由组委会统一购买;其他活动、考察等费用由组委会承担。

  (四)编外人员食宿自理,也可联系组委会给予安排。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本届大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0日。

  (二)参赛各队可通过电话、微信联系报名。

  咨询时间:  09:00-20:00

  组委会电话:13178982800(姚珊珊,微信同号)

  13518080307(陈琼暖,微信同号)

  组委会地址:海口市海甸岛颐和花园1栋B座701室

  (三)参赛选手报到时间:2022年8月2日12:00-20:00

  报到地点:海南省昌江县棋子湾开元度假村

  十二、疫情防控:

  (一)严禁开赛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行程人员参加,所有参赛人员在报到时须填写健康登记表,并对自己14日内行程及健康情况签署防疫承诺,并扫14日内行程码显示绿码方可参加。

  (二)参会人员进入赛场前均要测量体温,并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不佩戴口罩均不允许进入赛场。赛场内严禁吸烟、严禁进食,饮水时确保邻近人员不同时饮用,用过的口罩需弃置垃圾桶中,不可随意丢弃。

  (三)参会人员应配合组委会做好每日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可疑状,需及时报告组委会,配合就医并按要求开展隔离医学观察。

  (四)比赛期间用餐,为保证饮食安全与卫生,请尽量在组委会指定餐厅用餐。尽量减少外出,如需外出,应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和卫生。

  (五)抓好运动队舆情管理,不得在自媒体发表不当言论。

  十三、裁判和仲裁:

  (一)裁判长由中国围棋协会选派,副裁判长、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选派一级以上裁判员担任大会裁判工作。

  (二)设仲裁委员会。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公布,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围棋协会。

  中国围棋协会

  2022年6月25日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