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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璇:60万买房怎可能45万卖 房子还能强迫卖吗(等9篇)

2008年11月07日02:47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王春秋 傅沙沙)围棋国手常昊近日将一纸诉状递至丰台区法院,要求某报记者曲江立即搬出自家房屋,并给付3年零8个月的房租共计13.5万元。昨日,曲江回应早已支付常昊购房款35万,“根本就不存在租房一说”。

  曲江

  已约定45万买下该房

  昨日在智运会庆功现场,曲江向本报记者表示,他尚未接到法院传票。对于“租房”的提法他提出异议。“入住时就和常昊夫妇商量好,我用45万元买下这套住房,房款分三年付清。”据曲江介绍,他于2005年付款15万、2006年付10万,2007年9月付10万,“去年年底,我想把最后一笔款10万元付清,但对方没有收,而是告诉我家里有亲戚来住,不想卖了。”

  曲江说,当初双方只是口头承诺,并未就卖房签署合同和协议,“我跑了10多年棋牌,我的为人大家也都知道,常昊也是我尊敬的棋手,信不过别人还信不过常昊吗?”不过,曲江表示,自己在买房过程中也搜集了“凭据”,“35万对我来说不是小数目,我还没有钱多到那种程度。”

  曲江还透露,在过去10多个月时间内,他和常昊夫妇曾多次协商,希望能妥善解决卖房纠纷,“事态一度向好的方面发展。常昊也告诉我咨询过律师,问及房子过户问题,我说交税等费用都由我来承担。”

  张璇

  房子还能强迫卖吗?

  昨日,记者致电常昊的妻子张璇,她说:“索要房租的说法不妥当。其实最大的分歧是双方没能就卖房金额达成一致,才造成现在这种局面。”

  据张璇介绍,她和常昊的这套82平米的两居室位于南三环刘家窑地铁站附近,“我们是1998年买的,当时价格是6800元一平米,花了近60万。”张璇说,2005年初她原本将这套房子委托中介公司租出去,“后来曲江给我打电话,我们也是出于好心,就让他先住了进来。”

  张璇表示,45万元的卖房价格只是曲记者单方面的意愿,不卖房并非因为“家里来了亲戚”而反悔。“这个价格我们从未认同过,因为买的时候就花了近60万,怎么可能几年后用45万就卖掉?”至于曲记者已付买房款35万的说法,张璇并没有否认,“他每次是5万、5万地付,收条也不在我手上,他说付了这么多钱,应该没错。”

  张璇说,卖房纠纷之所以闹到如今这种局面,也出乎她和常昊的意料,“怎么可能45万就卖给他?他说的这个价格太低了,难道房子还能强迫卖吗?”

又:曲江称买房有口头协议 最后一笔买房款张璇拒绝签收



2008年11月07日05:24  楚天都市报

  (记者苏争)一条《常昊出租房遇麻烦,向法院起诉要求获13万余元租金》的消息昨天在网络上传开,公众形象一向良好的常昊突然卷入房产官司,令人吃惊。

  据这条来自“中国法院网”的报道介绍:常昊2005年初将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的一套房产出租给某围棋记者曲先生,因该记者一直未付租金,双方又因买卖该房屋协商未达成一致,常昊近日向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曲先生向自己支付租金共计13.5万元。

  真相究竟怎样?记者昨晚多方打探,对纠纷的前前后后有了初步了解。“曲先生”名叫曲江,是原北京电视台记者,现供职于《体坛网》。曲江称:2005年他因家庭变故急需住房,于是以45万的价格、口头协议买下这套登记在常昊名下的房产,由于没有足够的现金,常家同意三至五年内分期付清45万元房款。然而去年9月,已经支付了35万元的曲江准备交纳最后一笔10万元房款时,却被常昊夫人张璇拒绝签收,后者称有亲戚要来住,此房不能卖了。而目前该房产价值已超百万……

  记者昨晚拨打常昊和张璇夫妇的电话时,两人的手机一直都处于关机状态,经过一翻周折,记者从与二人相熟的一位棋界人士处得知到了主要操办此事的张璇的态度。张璇称,“认为45万买卖这套房子,只是曲江单方面的想法”,因为房子当初自己买时就花了60来万。在与曲江协商一年多没有结果后,只能提起诉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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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二:张璇:协议是曲江单方面认为 我一手操办跟常昊无关



2008年11月07日08:0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记者昨天先后采访了常昊夫人张璇八段、围棋记者曲江以及常昊聘请的一位吴姓律师,就这场纠纷中的几大焦点问题,各方均有陈述,是非曲直,目前来看其实还很微妙……

  买卖还是出租?

  曲江:肯定是买卖,当初说好的是45万,我在3到5年内付清。现在回头想,没有签文字协议是个错误,当时也有人提醒过我,我回答:“嗨,是常昊啊,哪用得着签这些。”其实,中国棋院很多人都知道这事。

  张璇:他第一次付了15万……但后来我了解到,为了避免买卖房屋的税费双方把成交价虚报,然后少交税,国家这方面有个最低价的政策,你想想,我们当初买那套房的时候,82平米左右,花了六十来万,每平米价格大约是6700多,按他的说法45万成交的话,每平米才5500多,低于限定的最低价格。所以说,这是他单方面认为当初的协议是买房。

  钱与情感

  张璇:其实大家都是圈内人,都很熟,以前关系很不错。所以现在这事我们感到很棘手,已经委托律师去办了,我说得太多也不好,要不你问问我们的律师。

  曲江:我是一个有10年工龄的围棋记者,也是一个有20年棋龄的棋迷。常昊1998年刚出道至今,我是这些辉煌的记录者之一。应该说,对常昊的棋和人品,我一直非常钦佩。这次出现这件事,我只能说非常非常遗憾。

  关于证据

  张璇:我早说过,买卖的口头协议,只是他单方面的认为。

  曲江:我分期交款的收据那是肯定有的。

  关于“影响”

  张璇:这件事是我一手操办的,跟常昊没有任何关系,我不希望他受到这些棋盘之外的影响。

  曲江:我是被逼的,我没有办法,我是围棋记者,我当然不希望这个纠纷影响到常昊。如果能庭下解决就好了,但现在看起来,好像不太现实。我觉得这不仅是法律问题,也是诚信问题,你现在说退我35万,再加20%的利息好像仁至义尽了,但,我觉得不行。

  关于审理

  曲江:等着呗,我现在暂时还没收到法院传票。今天我上网看了看,跟帖基本上都是骂我的,当然生气,我想问一问那些发言的棋迷,你们都惦记着常昊的声誉,那么我的声誉和权益呢?

  吴律师:作为常昊方的律师,现在我只能告诉你,曲江那一方的陈述是不是事实,还得法庭来判定。作为棋迷,真的希望常昊不会受这件事的影响。记者贾知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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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三:张晓露:揭秘“常昊”房产官司 张璇才是执行起诉人(此文转张晓露博客)



    看到网上登载“常昊”成为房产官司起诉人的消息,为此也和当事人分别进行了联系,有几件事是可以明了的。

    其一,这条新闻是法律方面的专职记者所写,内容是有确切的渠道,或许就是根据起诉书的正式文本写的(具体细节需要证实,但大致内容基本得到了当事人的确认),这样我们没理由怀疑这一诉讼的真实性。这个官司确实存在,起诉人常昊,被起诉人是体坛网记者曲江,对当事人姓名也毋庸讳言了,因为双方都是我很熟悉,关系也很好的朋友,对薄公堂,让我无奈;

    其二,诉讼内容的房产,为常昊在京购买的第一处房产,位于南三环的一处小区内,现在由曲江居住,这一“交接”也不难看出常昊、曲江以往的交情。至今房产证上的房产所有者是围棋世界冠军常昊无疑,这也是以“常昊”名字作为诉讼方的缘起;

    其三,这一诉讼绝非心血来潮,他们曾进行过长时间的谈判和磋商未果。诉讼理由是房屋出租,未获得租金,这一点或有“隐情”。双方目前主要分歧在“售房”还是“租房”,目前支付状况,房产实际的价值和目前的所有状况……

    既然要打官司,双方都有权利在合法的范围内,以最有利己方的形式和理由提起诉讼、进行辩争。其中,恐怕也有法律工作者出谋划策的幕后背景(对双方,这都是存在的)。

    从某种角度来说,既然双方都冤,追求法律公平的审判,未必不是一种好方法。

    事实上这一争端棋界很多人士早有所闻,但是诉讼形成之后大家还是为双方协商未果而感到惋惜。在已经确认上述事实的基础上,这里尤其需要强调一点——诉讼人是常昊,但常昊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当事人和参与者。据悉,这一房产从购买、交接,当事双方几乎所有的联系都是常昊的妻子张璇在办理,为此昨天张璇也表示,愿意承担所有的责任——当然,是在维护自身正当利益的基础上。

    协商未果,提起诉讼,因为常昊是房产证上的所有者,所以这诉讼必须以他的名义提起,因此网文所写:“常昊称……常昊认为……”应当理解为起诉书的第一人称,并非常昊的原话,而真正执行起诉的人,更确切地说是张璇。此外张璇和她的律师表示,现在也是刚刚完成诉讼的外围工作,可以说从手续办理的进程来看,现在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官司”。

    而曲江则表示,售房是事实,而并非租房,有售房的部分支付在先,更谈不上欠租金,所以对网文报道中的起诉内容而困惑,但是他对以公正的法律手段解决争端也表示了认可。

    之所以写下上述近似枯燥的文字,是因为看到网上关于这一诉讼的留言,有相当大的误解,有些则是不应该的人身攻击。现代社会,以法律为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这应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吧?陈述一下以我的渠道了解到的情况,以便关注者更加客观和冷静地对待这一官司,尽管,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名人官司。
    很欣赏一句网友留言:“以事实为依据……忘记当事人是常昊吧。”

(张晓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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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四:曲江:与常昊交情深厚仅口头协议闹成这样很伤感情



2008年11月07日09:5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记者盖源源)昨日,一篇来自中国法院网的报道在棋界炸开了锅,该报道披露,常昊近日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棋牌圈内一曲姓记者拖欠房租,要求其支付长达45个月共计135000元的房租。

  一向人品棋品俱佳的常昊此前从未传出过与围棋无关的新闻,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昨日,本报记者拨打常昊及妻子张璇的电话,但两人的手机都处于关机状态。而另一方曲记者则向记者讲述了个中原委,并表示尚未收到法院传票。

  常昊 没说卖只说租

  昨日下午,各大门户网站纷纷转载了这条常昊准备打官司要房租的消息,并援引常昊的话交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据常昊称:2005年1月,一位与自己熟识的某报记者曲先生因急需住房,自己便同意他当月搬进了自己在丰台某小区的出租住房,一直到今年10月底起诉时止,曲先生一直租住在这套房子内;此期间,曲先生曾经提出购买该房屋,但双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此后,自己屡次要求曲先生迁出该房屋,但是均被拒绝。常昊同时认为:自己和被告之间存在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关系,自己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被告可随时解除租赁合同。自己这套房屋租给被告的价格为每月3000元,以此标准计算,被告应向自己支付2005年2月到2008年10月期间45个月的租金共计13万5000元。

  曲记者 我是买不是租

  本报记者与曲记者熟识,随即拨打了他的电话。在电话中,他表示对造成现在的局面很遗憾,“我跑了棋牌十多年,对常昊一直很尊重,没想到这个事情会闹到这个地步。”据曲记者讲,2005年年初因急需住房,就与常昊一家谈好要购买其在丰台区的一套82平方米的房子,按照当时的房价,双方商定该房卖价45万元,由曲记者在3-5年内分期付清。“去年9月我前后共付给常昊家35万元,但到去年12月底支付最后10万时,被告知不卖了。”据悉,去年该地段的房价每平方米已涨到上万元,曲记者表示因房价暴涨,常昊妻子张璇改变了初衷。“这事今年7月我和常昊谈过,当时他说还是按照此前的协议卖给我。”昨日说起这事,曲记者言语中透露出无奈,“我和常昊有深厚的交情,因此双方在买卖房子时并没有签买卖协议和合同,只是口头协议。”

  据悉,曲记者目前手上惟一的证据是交付35万元时的凭据。曲记者说:“目前我还没收到法院传票,但是我们在圈内已经那么熟了,闹成这样显然有些伤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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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五:当事记者选择观望 曲江:欠常昊一家的情我会记得



2008年11月08日06:3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贾知若)“法院传票暂时还没收到,我现在也不太好说什么。只是,感觉诉讼应该不是常昊的本意,他的棋力和人品在圈内都是得到公认的,而且还是2007影响世界华人大奖得主之一,我觉得这件事再无休止地炒下去,是作为围棋记者的我也不愿看到的,所以,少说为妙。”昨天,“围棋国手状告记者”的当事记者曲江说。

  至于张璇八段日前提出的“45万低于最低价格”一事,曲江无心解释,只表示:“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当初45万的房价也是卖方提出来的。当然,人家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允许我在三到五年内付清房款,这笔情我是要记的。”据悉,目前位于丰台区这套房产市价在100万到110万之间,或许正是由于三年间发生的巨大价差,导致了这场纠纷。“状告记者”这一新闻爆出之后,网络上评论甚多,有律师行业的棋迷指出——“如果当初只是达成口头协议,但有旁证和直接付款证据的话,协议在法律意义上也应该能够站得住脚。”但事实上,这桩官司的意义极可能远远出离了法律和经济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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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六:张璇:以前和曲江很熟关系不错 已经委托律师处理



2008年11月08日10:13  半岛都市报

  11月6日,在中国法院网上出现了一篇《围棋国手常昊诉某报记者索要房屋租金13.5万元》的文章,棋品人品俱佳的常昊一向远离各种是非,而此文一出,立刻引起了轩然大波。遭到起诉的体坛网知名棋牌记者曲某则辩解称,双方曾经达成口头协议,自己是买房子而非租房,常昊夫妇是因为近年房价上涨而变卦了。对于曲某的说法,常昊的妻子张璇给予了否认,她表示买房说是曲某的一厢情愿。据悉,这桩案件很快将进入审理程序。

  -风波骤起

  常昊起诉记者索要房租

  从中国法院网的这篇文章中记者了解到,2005年1月,与常昊熟识的体坛网知名棋牌记者曲某,因急需住房,常昊便同意其当月搬进了自己在丰台某小区的出租房,一直到今年10月底被起诉时,曲某一直住在这套房子里。在此期间,曲某曾经提出购买该房屋,但双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此后,常昊屡次要求曲某迁出该房屋,但是均被拒绝。

  常昊认为,自己和曲某之间存在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关系,自己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曲某,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此外,自己当年将这套房屋租给曲某时的价格为每月3000元,以此标准计算,曲某应向自己支付2005年2月到2008年10月期间45个月的租金,共计13.5万元。近日,常昊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曲某除支付13.5万元的房租外,还应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对方说法

  曲某辩称买房而非租房

  突然遭到常昊起诉,体坛网记者曲某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是买房而非租房,“我和常昊有深厚的交情,因此我们只有一个口头协议,没有签买卖协议合同。目前我还没收到法院传票,但是我们在圈内已经那么熟了,闹成这样显然有些伤感情。”

  据曲某介绍,2005年年初,因急需住房,他与常昊一家谈好要购买其在丰台区的一套82平方米的房子,按照当时的房价,双方商定该房卖价45万元,但由于当时他刚刚离婚,一时没有足够的现金,因此常昊夫妇同意自己在3~5年内分期付清。“去年9月,我先后共付给常昊35万元,但到去年12月底支付最后10万元时,被告知不卖了。”据悉,去年该地段的房价每平方米已涨到上万元,曲某认为,因房价暴涨,常昊的妻子张璇改变了初衷,“这事今年7月我和常昊谈过,当时他说还是按照此前的协议卖给我。”据悉,曲记者目前手上唯一的证据是交付35万元时的凭据。

  -各执一词

  常昊妻子否认要卖房子

  在常昊起诉体坛网记者曲某的事件曝光后,常昊就断绝了同外界的联系,而由他的妻子张璇来应对外界的疑问。张璇明确表示,所谓的卖房协议根本不成立,因为“当时我们买那套房时就花了六十多万”,买这套房子仅仅是曲某单方面的想法。

  张璇说:“虽然房产记在常昊名下,但这件事情一直是我操办的,他不管这些事,我认为也不能让他受到这些纠纷的影响。这之前我跟曲某已经协商一年多了,但是没有结果,现在只能提起诉讼。”同时,张璇也对以这样的方式解决问题感到遗憾,“其实大家都是圈内人,都很熟,以前关系很不错。所以现在我们感到很棘手,已经委托律师去办了,我说得太多也不好。”而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作为常昊方的律师,现在我只能告诉你,对方的陈述是不是事实,还得由法庭来判定。作为棋迷,我希望常昊不会受这件事的影响。”本报记者张强 马贤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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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七:丁香和晴空:常昊房产门事件 双方都缺少法律意识(此文转丁香和晴空博客)



文\丁香晴空

  近两天娱乐界和体育界都有些不平常的事情,娱乐界是曾经的歌星臧天朔因为涉黑被逮捕,体育界是常昊和熟识的体坛网的围棋资深记者曲江因为房产打起了官司。晴空想从自己的角度来谈谈常昊的房产门事件。

  按照网上流传的信息看,事件脉络应该是这样的:

  一、2005年曲江通过中间人以45万的价格口头协议买下该房,但没有一次性支付房款完成过户手续,而是与常昊夫妇达成协议,在三到五年内付清45万元房款。而常昊方面(应该是张璇出面代理)表示“当时我们买那套房时就花了六十来万”,因此否认当时房屋是买卖活动而只是租赁活动。

  二、2007年底,已经支付了35万元的曲江来到常家,准备交纳最后一笔10万房款时,被对方拒绝签收。最近常昊(张璇)以该记者一直未付租金,双方又因买卖该房屋协商未达成一致为由,向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曲江支付2005年2月到2008年10月期间45个月的租金共计13万5000元。

  晴空认为,事情的根本原因应该在于房屋的价格方面。首先基本可以肯定的是曲江记者购买常昊(张璇)房产应为事实。按照常理推论,在长达三年多的时间内租户一直不缴纳租金,那么房屋租赁关系早就应该中止,而常昊(张璇)直到今日才提出租金的申请,显然双方并非常昊(张璇)所提到的房屋租赁关系。因此所申请的租金请求难以被支持。我们可以换个角度想想,如果目前该房屋的实际价格已经降到了35万或者40万,那么张璇还可能拒收剩下的房款么?恐怕高兴还来不及吧。

  这个案子之所以看起来比较混乱,原因在于双方都缺少法律意识,过度的相信人情担保而缺少了必要的法律手续,从当年的“围甲易帜门”事件到“常昊房产门”,大家的法律意识都应该得到加强。试想,如果曲记者在当时有意向购买常昊房产的时候能够有相应的购房协议,那么现在绝对不可能如此被动。当然,曲记者最有力的证据是他所持有的35万元款项的收据,这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证明双方开始是有房屋买卖的意向的,否则这笔35万元已经远超过常昊(张璇)所请求的13万5000元房租。

  晴空认为,该案有可能的判决结果是驳回原告对房租的请求,同时判决原被告之间原来的口头买卖约定无效,原告退回被告已经缴纳的35万元房款。当然被告可以以35万元收条作为证据另案诉原告欺诈行为,最终常昊(张璇)如愿拿回房产但付出一笔赔偿金,而曲记者拿着35万元首付和赔偿金另寻住房。

  当然,这个事件对常昊的影响不只是金钱,大家知道体育明星和体育记者的关系还是很密切的,得罪了体育记者圈里的人,对常昊的发展只有负面影响,如果常昊的经历过多投入到和棋盘无关的方面,对于他自己的发展是个很不利的因素。

  无论如何,希望这件事情能够早些了解,也希望大家在遇到类似的可能产生纠纷的事情时,在人情外应该多为自己多加一层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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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八:张璇房屋诉讼四大疑点 案子断起来有些难(此文转红花海滨猫博客)



文/红花海滨猫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难就难在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各执一词,谁都认为自己对,谁都理直气壮,这就让断案人头有些大。比如现在的围棋国手常昊牵涉的是卖房还是租房一案,看似很简单,其实断起来疑点重重,双方各有利弊,总体来说有以下四方面。

  一  没有房屋买卖合同。口说无凭,买卖房屋是大事,连普通老百姓都知道立一纸文书,当事人双方一个是记者,一个是棋坛知名人士,却将购房起码常识视为儿戏,但凭私人交情就在底下成交,以至如今后遗症发作,怨谁?不管是买房还是阻房都应该有一纸合同,单凭这一点记者曲江就被动至极。

  二三十五万预付款。既然是租,为何又先收了人家三十五万的购房预付款,这对张璇来说也是致命软肋,这最起码说明你最初是有卖房的意想的,而且卖房的房价因为始终没有达成共识一说也显勉强,那你就不应该收人家的钱,甚至不应该让人家住进来,现在曲记者有先预付款收据在手,也是有一定法律效力的,他完全可以凭此收据反戈一击。

  三  买卖房屋的价格。也是对双方都不利的凭证。张璇一说这房子买时六十多万,不可能四十五万反而赔了卖给对方,如果张能拿出当时买房的价格证明或有关部门专家提供出当时的房屋实际价格,那么这确实也是有悖常理的地方。但曲江之说也不能不让人琢磨,他先期给的预付款对方都接受了,如今房屋价格暴涨,便反悔不卖了,这也是比较合理的说法。

  四常昊为何尴尬。整个事情常昊一直避而不愿多谈,甚至当有的记者询问他有关此方面的情况时,他甚至有些尴尬。张嫙对此解释是整个事情是她一手操办,常并不知情,也不想因为这件事让常分心,影响他下棋。但这种说法并不能解释常在整个事情发生发展过程中的暧昧态度,常的尴尬只能有两种解释:一是常和曲江私情不错,不愿因为此事伤了朋友友情,所以始终不愿因为此事而攻击对方。二是常在整个事情过程中非常清楚来龙去脉,也知晓究竟应该怎样做,之所以避口不谈是因为闹成如今这样并不是他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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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九:谢锐:常昊陷入房产纠纷事出有因 律师有失职之嫌 (此文转谢锐博客)



     常昊张璇夫妇与记者曲江房子买卖纠纷一事即将开庭审理,这是一个双方都不愿看到的结果,堪称“双败”。

      张璇表示,这件事情的核心在于,双方对这套房屋买卖交易是否已经完成的分歧。她说,她从来就没答应过曲江提出的3到5年内付清45万房款的要求。她当初提出45万元的交易价,是建立在一次性付款的基础上。因为她和常昊当初花费近60万元买来的房子再卖给曲江,已有优惠因素在内。曲江提出的三到五年付清房款的要求她一直不能同意。既然当初没有签订协议,那就说明房屋交易尚在进行中;而曲江则认为两者之间存在口头协议,而且有数张房款收条为证,这些证据形成证据链,能证明房屋交易协议的事实存在。

     再回顾一下事情经过:2005年1月,曲江急于找房子安身,当时常昊、张璇在刘家窑有套二居室出租给了周俊勋九段,有一次聊天时曲江向张璇提出购买这套房,但双方并未就到底是购房还是租房达成正式协议,后来双方就卖房价格商谈过,拟定的房价45万元,曲江先付10万,因曲江当时手头现金有限,提出三到五年内付清余款,张璇当时尽管不能认可这个付款方案,但也没有明确表示反对。她说:“当时我如果明确表示反对的话,那他就马上就得搬出我们的房子,但我当时就该说清楚的,能成交的话就马上签订协议,不能成交的话就算了,三到五年付清45万,这样的要求我能同意吗?”

     以后三年间,曲江分五次共付款25万,每次5万,加起来已共付35万元。2007年12月,曲江打算付清10万尾款时,张璇告诉他,她要中断房子交易过程,让曲江另找住处,她退还曲江35万元,并且给一定的补偿,算做利息。但曲江对此方案不能接受,他做了很多努力,包括提出增加一定房款和找常昊说明此事等等。值得一提的是,常昊在曲江找他之前,并不太清楚房子一事。他表示,如果曲江和张璇已经谈定了,就按照谈定了的落实。

    07北京房价涨幅很大,张璇咨询有关法律专家,得知如果出售那套房子,45万元的价格不符北京最低房价标准,有偷税漏税之嫌,就是她想卖也不可能得到政府认可后,张璇说,“我通过我的律师和曲江谈过,增加15万到20万左右,达到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卖房过户标准,但曲江坚持45万元的原价,双方谈了两三个月都没谈拢。”曲江则表示,张璇的律师从未和他谈过增加房款即办理过户的事,他甚至认为,那位律师在这件事上有失职之嫌。

     张璇决定通过诉讼来解决此事,目的是明确房子交易到底是在进行还是完成的问题。至于租金一说,那是明确那套房子是租而不是卖之后的派生物,但张璇已明确表示,这不是问题核心所在,只要胜诉,房租要不要都是次要问题。

     张璇表示,这件事之所以到起诉这一步,主要是当初双方从未就卖房子达成一致的协议,双方在这件事的理解上有偏差。“45万的价格的确存在,但我提出的是一次性付清,三到五年付款方案我从未接受,如果我接受的话,怎么可能三年内不和曲江签订一份正式协议呢?我们也都不是法盲,不会糊涂到不要协议就买卖房子的地步吧?”曲江则坚持认为,他之所以住进那套房子,是因为双方有过口头协议,他手中有张璇签字的房款收条。至于45万房款何以未能一次性付清,是因为他手头没有那么多现金,只能分批还款,最初张璇也没表示反对。等到他07年底要付清余下的10万元时,张璇已拒绝收款,相反还要退还他那35万元。

     可见,这件事情的核心应在于房子交易是在进行过程中还是已经完成过程。法院不久要开庭审理此案。但愿此事能尽快结束,如果能庭外和解可谓亡羊补牢,还几位当事人以安静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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