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再评金荣三的说法

来源:网易博客  2010-09-04 18:05:43  voltava

  金荣三认为:“死子乱放,放了左边再放右边,尽管你没有放到对方的棋盒里,也已经非常令韩国棋手心乱了。(已经受到了来自于棋盘外的压力了)更甚的是,在计算胜负开始的时候,还有过中国棋手猛推一下棋盘,想按中国规则计算胜负的情况。”

  以上转引自上个月人民网的报道中的一段。

  且不论“中国棋手猛推一下棋盘”这种说法是否属实,却不知道这一猛推的含义被金八段解读为“想按中国规则计算胜负”的依据何在?是一推表示“想用中国规则”,二推表示“想用日本规则”,三推表示“想用......”(数字排列式)呢?还是一、三、五推表示“想用中国规则”,二、四、六推表示否定(奇偶式)呢?还是二进位制的零和一的关系?还是根本就不是数量的问题,而是在于对不同的动作(推拉拨拽敲摇拍)有着不同的解读?反正总要有个依据,不能以其个人想象力为后盾,听其一个人随便加以解释吧?

  据说(偶资历浅薄,只能转述一些道听途说,如转述有误,请指正),围棋皇帝曹薰铉比赛过程中会用扇子搞出较大声响,会哼歌等,颇为目中无人,棋手们颇有微词,而他的老对手徐奉洙也对此深有体会,甚是无奈。韩国人对此尚无有效约束,却对死子放左还是放右很在意(因为韩国棋手的放子习惯不错),并且以致心乱?这一点,偶不想武断,因为价值观不同时,一种思路恐怕难以得到另一种思路的认同。但是否可以理解为,因为习惯不同,韩国人和所有没有把死子放到盒盖习惯的人下棋都会心乱?也因为习惯不同,没有训练出放子习惯的棋手和有这样习惯的人下棋是否也会于无形中感受到一种压力呢?从理论上讲,习惯不同带来的压力是相互的、双向的,但双方所感受到的压力(如果能够量化)可能并不相等。这倒符合辩证法。

  以偶的愚见,这种压力应该不足以造成棋手“心乱”。相对于棋手可能面临的各种巨大压力,这样的压力实在不足为奇,不值一提。如果这样的事情也要拿来说,这个棋手还能干啥?就好像一个田径选手指着路面上的一枚小石子说,“就赖它分了偶的心......”但偶不是棋手,也许不能真正理解棋手的苦楚。那就先按下这头不表好了。

  回到鲁金这盘棋,金丫头当时称太关注棋局,所以没有注意到有人将棋子放进她的棋盒,也就是说,如果鲁佳曾把提子放回金丫头的棋盒,金丫头并没有在意,如果这话可信,那么金八段所称让韩国棋手心乱的不是鲁佳,而是另有其人了。看来金八段想要借此由头实施的打击面颇大呢。如果金丫头的话不可信,那金八段的指责也许就成立了,但金丫头又为什么不说实话呢?颇耐人寻味。

  很多韩国人都异口同声地指责中国棋手不遵守韩国规则,可偶看他们自己首先不懂什么是规则。规则是以一种可持续、可预测的方式运用信息的系统性决策程序,规则中的各部分内容需要相互印证,相互交织,不应存在疏漏。对规则的解释也不是任意的,要有一定权威性,要经得起推敲,不能随意更改。当然,对规则没有规定的地方,裁判是可以灵活掌握的,但这种灵活便利才更能,也更应该体现出公平公正,而不是相反。

  韩国规则规定,计算胜负时,死子要放回棋盘,帮助计算目。但规则没有说,死子应该放在哪里,或放在哪里的棋子才被认为是死子。韩国规则也没有规定棋手复盘是义务,不得推辞。由此,金丫头拒绝复盘是合理的,没有违背韩国规则,可鲁佳没有把提子留存于盒盖中,也没有违背韩国规则啊。那么,裁判是依据什么认定鲁佳吃住对方的棋子就是盒盖里的子数?应该依据的是韩国人的放子惯例,也就是惯例或习惯也被作为裁判裁决的依据,与规则具有同等地位。同时,裁判对金丫头拒绝复盘没有表示异议,是否也依据韩国人的惯例,试问韩国棋手在一局棋(或比赛)之后的习惯是复盘还是拒绝复盘?(韩国人在这个问题上一定更有发言权,如果他们愿意表个态)

  裁判依据韩国惯例认定外方棋手在棋子处理上违规,同时又放弃惯例,同意己方棋手拒绝复盘的提议,而这样做的后果均是对韩国棋手有利。这里面的公平在哪里呢?

  裁判的确有相机独断的权利,选手也只能遵从,但他们无法堵住媒体与公众的嘴。他们越是不认账,他们的嘴脸就暴露得越充分。对此还有比赖皮更贴切的词汇吗?

来源:网易博客  2010-09-05 08:51 voltava

以下是偶针对两位新浪网友观点的辩论

保留死子和复盘都没有出现在韩国规则中,也就是说,规则没有要求保留死子与强制复盘。那么裁判判决鲁女没有保留死子不符合韩国棋手的惯例,同意金女不复盘就符合韩国的惯例了吗?有谁听说韩国人有不复盘的惯例呢?

在规则没有涉及的地方,惯例能否具有规则的地位本已是问题,况且在按惯例取舍时两头都作出有利于韩国人的决定,是否公平呢?和衣服人呢?

鲁佳没有违背规则,规则没有规定死子的放置。如果说利用规则,应该是鲁佳利用这一点规则坚持从对方棋盒中取出一子,作为死子填回棋盘。而非同意盒盖中的子数就是死子数。

风度与规则完全是二码事,而规则与习惯也完全是两码事。习惯不能作为规则强制执行,和不能强迫对方有风度是一样的。你举的武宫的直接提劫的例子是他已经违例在先,判负不冤枉。如果规则明确赛场不能开手机,因手机响起而被判负就很正常,这些与风度确无关。

点目法要保管好吃下来的死子,不是天经地义,是好习惯,但好习惯也不能当规则使,死子集中放方便计算胜负,但不是最终依据,这才是最简单的常识。规则上没有死子怎样摆放的规定能成为是规则有缺陷而鲁佳没错的理由,这叫合理利用规则,与金丫头拒绝复盘是合理利用规则是一样的。

如果死子放置有习惯作为依据,那么复盘与拒绝复盘,哪个才是韩国人的习惯呢?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