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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判决《围棋天地》上诉 王元抨击一审“三宗罪”

2005年03月02日10:56 《足球·劲体育》

  特约记者李新永武汉报道 国内围棋界第一桩官司龚涛状告《围棋天地》一案又有新动向,3月1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集上诉方代理人《围棋天地》副主编王元八段与被上诉人龚涛四段进行首次庭讯。提出上诉的乃第二被告中国体育报业总社的《围棋天地》一家,并无第一被告彭时佳或第三被告彭宁辉在内。

  案件的起因是《围棋天地》于2004年第8期刊登的一篇该杂志记者彭宁辉题为《我是英雄》的文章,文中,引用彭时佳业余6段的原话,提及了湖北棋界的诸多敏感问题,彭时佳在举例时说,曾经受教于他的专业四段棋手龚涛向他学棋时被他让先,多年后自觉在职业路上前途不大的龚涛回到彭时佳工作的武汉长江航运公司,彭时佳说:“以前让先,现在我还是让他先。”这让一审原告龚涛感觉名誉受到极大的伤害,龚遂向武汉市江汉区法院提出起诉,经过两次开庭审理,龚涛四段诉彭时佳、《围棋天地》、彭宁辉名誉侵权一案于2004年10月12日进行了一审判决。一审判定,原告龚涛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三被告须赔偿精神抚慰金共5000元,其中彭时佳出3000元,彭宁辉出1000元、中国体育报业总社出1000元,并须书面赔礼道歉。作为第二被告的《围棋天地》不服判决,单独上诉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元当庭提出了三条上诉理由:一、一审判决故意偷换概念,蓄意歪曲事实。二、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三、一审存在程序问题。

  但法官表示:今天我们不想就上诉方提出的三点进行辩论,一是要讲明二审程序,二是要看上诉方是否有新的证据,三是询问当事双方对合议庭的组成有无异议。

  法官阐明二审程序后询问上诉方有无新的证据?王元道:手上没有新证据,回去再找。

  接着,法官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此时,王元要求该法官回避,因理由不足被驳回。中院法官道:回避只能有两种可能,一是法官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二是与当事人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关于第二次开庭,龚涛对记者说:“不会再次开庭了。”他的理由是:“一般的案件,特别是民事案件有两种情况才会再次开庭,一是上诉方须将新的证据补齐;二是二审法官认为一审判决有疑问。”他认为武汉中院下次可能会进行书面审理。

  末了,记者与龚涛谈起了国内一家媒体近日刊出的一篇文章,文中援引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的一段话:“这起案件一审判决我认为是有欠妥当的。首先这不是一桩名誉侵权案,被告并没有恶意地诽谤和侮辱原告,究竟能不能‘让先’这只是技术问题,充其量只能说是说大话、吹吹牛;这对于原告来说,应属于一般评价,而不是道德评价。被告对原告进行了批评,原告也可以通过反批评的办法以正视听,而不应该诉诸法律领域。”

  龚涛只是一笑置之,只扔下了一名话:“我想找人说上几句带倾向性的言论,进行断章取义那还不容易?网上不是有人说这人根本不懂围棋吗?‘让先’难道仅仅是技术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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