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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运酒店国际旅游岛杯全国业余围棋公开赛竞赛规程

2015年06月11日13:52    新浪体育

  2015“鸿运酒店•国际旅游岛杯”全国业余围棋公开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围棋协会

  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海口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海南省围棋协会

  海南星合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海南鸿运大酒店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5年7月1—5日在海南鸿运大酒店举行。

  五、竞赛项目

  全国业余围棋团体赛、个人赛。 

  六、参赛单位

  全国各大、中城市、港、澳、台地区16岁以上业余5段以上围棋棋手均可报名参赛。各队由领队1人、教练员1人(可由运动员兼)、棋手3人组成,不足3人只计算个人成绩。

  七、参赛资格

  (一)业余围棋5段(含)以上的棋手方可报名。职业围棋棋手不予报名参赛(职业二段以下女子棋手不受此限制)。

  (二)参加比赛的年龄限制为:1998年1月1日之前出生,骨龄年龄测试≧16岁;  

  (三)报名单位对其报出的领队、教练及参赛棋手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最新围棋竞赛规则。

  (二)采取电脑编排,积分循环赛制,共赛9轮。每位棋手限时90分钟,超时判负。黑贴3 3/4子。

  (三)开赛15分钟未到者按弃权处理。

  九、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长由国家体育总局棋牌中心委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指派。承办单位根据需要和精干的原则选派一级以上裁判员担任大赛裁判工作。

  (二)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抽签工作由大会竞赛组委会同裁判长共同主持。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名次确定  个人名次以积分多少来确定,多者列前。积分相同时,比较对手分,对手分也相同时,比较所胜对手分,所胜对手分也相同时,比较相互之间胜负,不涉及个人获奖名次,允许并列,涉及个人获奖名次,则抽签决定名次。  团体名次按3名棋手名次分总和进行计算。个人名次第一名名次分为1、第二名名次分为2、第三名名次分为3,以此类推,总积分之和少者名次列前。

  (二)奖励办法

  1、个人奖励前30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团体奖励前6名,分别颁发证书、奖杯和奖金。奖金标准如下。

  个人奖金:

  冠军:60000元;亚军:30000元;季军:10000元;4—6名:5000元、4000元、3000元;7—16名:2000元;17—30名:1000元。

  团体奖金:

  第一名:5000元 ;第二名:3000元 ;第三名:2000元;第四名至第六名各1000元。

  2、海南省内最好成绩奖6名(目前在海南定居和工作的)

  第一名:5000元 ;第二名:3000元 ;第三名:2000元;第四至第六名各1000元。

  3、大龄(40岁以上)最好成绩奖6名

  第一名:5000元 ;第二名:4000元 ;第三名:3000元;第四名至第六名各1000元。

  4、本届比赛获得个人前三名的棋手,由中国围棋协会授予业余6段称号(如前三名已是业余6段,则授予对象可延至前十二名)。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本届大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

  (二)参赛各队或个人可通过传真、邮寄、邮件等方式报名。组委会办公室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龙珠新城一幢一层; 报名联系电话:(0898)65312302、13307623428(赵薇薇) 信箱:hnweiqi@163.com或QQ263144032;传真:(0898)65312302。

  (三)本届大赛报名后不能参赛或换人参赛,须提前7天告知大赛组委会。

  (四)参赛选手报到时间:2015年6月30日全天候。报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秀大道15号海南鸿运大酒店大堂。


  (五)大赛组委会于6月30日18:30—20:00在海南鸿运大酒店宴会厅设宴接待全体参会人员。

  十二、参赛费

  (一)团体队报名费500元/队;个人参赛报名费200元/人。

  (二)参赛人员的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参赛人员食宿地点:海南鸿运大酒店(四星级标准,详见酒店介绍);食宿费(6天):1400元/人,不足部分由组委会承担。

  (三)编外人员食宿自理,也可联系组委会给予安排,其食宿标准为:300元/天•人(海南鸿运大酒店四星级)。

  十三、 注意事项

  (一)请各参赛人员于2015年6月 30日下午16时前到达,下午17:00召开竞委会,18:30为全体参会人员欢迎宴会。

  (二)组委会接待人员

  黄和平 联系电话:18976536733

  冯小英联系电话:13648648958

  十四、本竞赛规程解释权属于大赛组委会。未尽事宜由大赛组委会或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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