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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媒曝棋士会黑幕 李世石拨乱反正发动史诗战

本帖最后由 天马行空 于 2016-5-24 13:25 编辑

2016年05月24日09:36    新浪体育


资料图:李世石九段



  新浪体育讯  原载:韩太极网   作者:kimgonma(“金孤棋”之意,原职业棋手匿名)

  李世石九段宣布退出职业棋士会,彻底搅乱了韩国围棋界。

  李世石宣布的退会理由是,职业棋士会不合理的惯例、惯行和无端扣除3~15%奖金的做法,但高手行棋不可能只算眼前的一步,他必有更深的算路和谋划。

  这次事件并不是单纯的“退会”,而是和其他方方面面复杂纠葛到一起。所以围棋界的“内部人士”们为此深感头疼。这次事件不可能“快刀斩乱麻”,“开除”李世石就可以了事。因为这会引发“多米诺”效应,势必震荡整个围棋界,同时挤爆潜伏着的种种问题。

  “职业棋士会”作为组织,元老棋士们拥有莫大的影响力。所谓“后辈棋手”,仔细算来都是自己的弟子或弟子的弟子辈。也有一些棋手抱有强烈的改革愿望,但发言权太过弱小。而且不能否认一些年轻棋手是代言既得利益层。

  围棋既然是“体育”,为什么不去维护选手们的权益,这一点很不可理解。世上哪有竞技能力下降的选手不退役的体育?而且40岁开始领年金,是由后辈棋手们的奖金来支付的,世上还有这种“体育”吗?职业棋士会说,扣除奖金的目的是为了围棋普及,而事实上真正的目的是攒棋手的退职金,难道不是吗?

  首先,依据媒体的报道,摆清以下几个事实。

  1、李世石九段“太钻钱眼”

  棋迷持这种看法的,应该都是“李世石黑”。不久前李世石就捐献了5000万韩元奖金(译注:5月9日获韩国第7届“洪璡基创造人奖”,洪璡基为《中央日报》创始人,韩国棋院总裁洪锡炫之父)。李世石效力中国联赛,为棋队降级负责,宣布不领1亿韩元以上的奖金。

  2、李世石不知“栽培之恩”

  仅看2009年李世石“休职风波”时职业棋士会的作态,就能理解今天李世石为什么会有这番作为(译注:2009年职业棋士会宣布惩戒李世石为导火索)。虽然排名上游棋手担负棋士会的大部分收入,但棋士会不提供任何相应的便利。

  3、曹薰铉、李昌镐都不发话,你嘚瑟什么?

  曹薰铉过去险些被棋士会“强制退休”,理由是曹薰铉太厉害,韩国棋战一个人独食,其他棋手汤都喝不上。李昌镐呢?他是目睹过师傅的遭遇,再说师傅不发话,他自己更不会站出来。曹薰铉、李昌镐没有做到的,是该由李世石站出来。

  4、往日什么不对话,而是搞出事态?

  棋士会问题积重难返,不是对话所能解决。而且提出问题不是一天两天。

  以下分析“退会事态”的实质是什么?其实和媒体所担忧的“退与不退”无关。

  一、职业棋士会的性质

  泛泛来说,职业棋士会日常所管就是棋手的庆丧事和相关围棋普及的一些活动,此外就是收取棋手“退职积金”,这是棋士会事务的核心。当然还涉及棋手年金的问题,不过这钱主要是韩国棋院(财团法人)另扣棋手的收入来充当,这个话题下面再谈。

  关于职业棋士会的能量,有以下两种见解。a、作为联谊团体,还能有什么能量?b、对韩国棋院(财团法人)行使影响力的团体。

  即使询问职业棋手,见解都有不同。首先听认为是“联谊团体”的主张是什么?“职业棋手能有什么力量?是韩国棋院(财团法人)经营围棋界”。但是,笔者不认为棋士会是“联谊团体”。


韩《每日经济新闻》网站MBN视频新闻截图



  图例:名义上的“联谊团体”,事实上是韩国围棋最高权力机构(MBN)

  职业棋士会章程总则第2条

  参与(财)韩国棋院的经营。

  图片中能看清这一条么?作为“联谊团体”,怎么能参与(财)韩国棋院的经营呢?这个章程是职业棋士会单方面的主张吗?那么看(财)韩国棋院章程是怎么说的吧。

  第23条(设立目的)

  促进本院所属棋士的品味向上和棋力磨炼为目的,并为了使其参与本院的经营,设立棋士会。棋士会召开棋士会总会,作为常设机构可设立代议员委员会。棋士会总会和代议员委员会的相关规则另行制订。

  仅看这几则,就知道职业棋士会不是什么简单的“联谊团体”,而是间接或直接影响韩国围棋行政总枢的(财)韩国棋院的有力团体。部分职业棋手们认为,职业棋士会不具备什么力量,而实情是属于职业棋士会的职业棋手个体可能没什么力量,但组织本身是力量强大,而且力量是主要用在对付职业棋手个体。

  (财)韩国棋院在2009年“休职风波”当时,交由职业棋士会投票赞成与否惩戒李世石。世界上哪有“联谊团体”投票惩戒自己成员的?既然是职业棋士会,不是应该保护自己的同僚棋士吗?而且赞成惩戒压倒性多于反对。这样的组织,算什么“联谊团体”?

  应该说,(财)韩国棋院把职业棋士会当做是管理职业棋手的一种手段。

  职业棋士会的主要功用是积攒棋手的退职金和年金。“退职金”是棋手退休时,以十年1000万韩元计,支付给棋手的钱。据悉,退休棋手最多可拿到4000万~5000万韩元的钱。“年金”是满40岁的职业棋手每月领的津贴,可领到80岁。而这“年金”不是自己缴金后拿到的,所以称作“年金”名不副实。


韩国棋院官网 理事会名单



  韩国棋院官网的(财)韩国棋院理事会名单(其实韩国棋院理事会换届有一段时间了,但是官网一直没有更新),其中不少是职业棋手,其余为赞助商或韩国社会各界名士。韩国棋院理事会多反映棋手们的意见,而且很难找到棋士会提交的议案被理事会否决的殊例。

  当然,也可以这么说:哪怕“万般不是”,年轻而且成绩好的棋手,从奖金中拿出一部分作为“退职金”贴补棋手的老后生活,这不是很“美好”吗?而真正的问题在于,为什么由棋士会来做?正式注册法人,堂堂正正做不行吗?

  二、未经职业棋手同意,从根儿上截取

  (财)韩国棋院是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辖下的法人,但职业棋士会非正式团体,甚至可以称之为“什么都不是”的团体。职业棋士会的账户,也是按“棋士会会长”的名义开,这和大学同好组织的学生会长没什么两样。但是,(财)韩国棋院把棋手的奖金直接打给棋士会的账户,而不是棋手的个人账户。(财)韩国棋院把钱打给职业棋士会,首先法律上很成问题。

  职业棋士会即使收钱,是否先经棋手个人的账户,由棋手打给棋士会呢?是为了方便棋手?那么哪位棋手签字同意过奖金直接打给棋士会呢?而棋士会,会出具证明资金的流向吗?即棋手向国税厅申报个人所得时,会出具证明棋士会截取的部分为“支出”吗?对这一点非常感到好奇。如果没有申报为“支出”,等于是职业棋士会没有向国税厅申报自己的收入(对这部分实在无法证实,至少笔者在围棋界的时候,棋士会没有申报这一部分。而最近不清楚,其他职业棋手也是不清楚)。如果棋士会申报了,不是法人的非正式团体,什么名义收取钱款呢?作为捐款?这是绝不可能,所以实在好奇。

  目前职业棋士会,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下截取部分棋手奖金,如果棋手退出职业棋士会,就主张不能参加“另外机构”的(财)韩国棋院主办的比赛。而“另外机构”的韩国棋院,不经棋手把钱直接打给棋士会。有不少棋手因迟交会员费,未能及时拿到奖金。

  那么,(财)韩国棋院是和职业棋士会没有统属关系的另外的机构吗?为什么隔岸观火李世石和职业棋士会掐架呢?只看钱的交易,职业棋士会和(财)韩国棋院,不妨看做是一个组织吧?那么,(财)韩国棋院是否有该担负的责任呢?或者世界上还有(财)韩国棋院这类的组织吗?

  职业棋手拿到奖金,首先(财)韩国棋院以“围棋发展”的名义克扣10%,然后职业棋士再克扣,即双重克扣。(财)韩国棋院作为法人,至少有“围棋普及”的名分。那么非正式组织的职业棋士会,是以什么名义收取个人的收入呢?

  部分职业棋手们说,这是“惯例”,是“规矩”,赚钱多的棋手照料低收入的棋手,没什么不对。既为围棋普及做贡献,又能助益棋士福祉,正因有低收入棋手甘当铺垫,才有好成绩棋手的红花开着。

  问题是,这种“好事”为什么由非正式团体的职业棋士会来做呢?由(财)韩国棋院来担着不好吗?还有就是,职业棋手为什么强制性,无条件地要加入呢?

  向职业棋手放贷

  职业棋士会借钱给棋手后收取利息,规模约在20亿~30亿韩元(也有棋手认为规模在30~40亿韩元)。职业棋士会放贷达到这种规模,怎么能不登记为“财务公司”呢?如果是法人或“合作组合”,总是有办法理解,但职业棋士会是非正式团体。放贷相关的法律,自有法律界的人士可以做出判断。

  因收取利息发生的收益,有没有向国家申报呢?或者,有没有偷漏税嫌疑呢?有人说,职业棋手很难从银行得到贷款,所以是方便职业棋手,但总不能因此而违法吧?

  按目前的状况,事态只能朝承认李世石退会或卷入诉讼的方向发展。首先不可能按李世石所要求的修改章程,如果修改了,和退会没什么两样。如果打官司,李世石打赢的可能性更大,是因为职业棋士会过去的所作所为中,有很多非法的成分。甚至,有可能还得补偿曾经克扣的钱,全部吐出来。如果告到公平交易委员会,还有可能课以罚款。总结起来,不就是有力团体用权力压榨个人吗?问题是,这种种不合理,只能当事人申告吗?

  财会制度的不透明和偷漏税

  职业棋士会每年向棋手提供财会资料,但不过是几页A4纸。棋士会,至少应该提供当年的结算明细报告。具体的事业,具体款项多少,具体流向何处。但实情是只提供笼笼统统模糊的东西,对外声称是“透明公开”、职业棋士会的收入中,棋手的奖金财会上如何处理,如何向国税厅申报,这一部分很模糊。而且向职业棋手放贷的利息所得,是怎么申报的也是不清楚。职业棋士会约有320名成员,运营的资金达64~65亿韩元,但是职业棋士会既没有官方主页,也没有公开章程,至于为什么?也很值得玩味。

  职业棋手们抱怨(财)韩国棋院棋战资金的运营不透明,但首先需要透明的是职业棋士会自身。不妨分析事态会怎么发展,对这一点媒体似乎都没有什么话说。首先是圈外的记者不知道围棋界内情,而围记们是忙于看眼色,不敢吐真言。

  1、如果李世石九段退会,那么上游出成绩的棋手都会跟着退会,因为上交的钱远比将来能领的退休金多。

  2、如果能垫付退职金的棋手消失,那么耗完基金的同时,退职金也会消失。

  3、元老棋士们会提早退休,基金规模会越来越缩水。

  4、虽然账目上的基金总额很高,但相当一部分已经放贷出去,现金很快会枯竭。

  5、如果还钱后自己拿不到退职金,就没有还钱的理由。

  6、随着棋士会崩溃,满40岁棋手的年金制度也会消失。

  7、职业棋士会本身会消失。

  8、加上公平交易委员会的介入、诉讼、非法放贷、棋手贷款金等问题,事态本身会变得更趋复杂。

  以上几条中,最成问题的是第8条,结果叵测。甚至有可能问责上几代棋士会会长。即使李世石九段不起诉,这个问题迟早会爆出来。

  再看年金问题,称作“年金”本身很让人哭笑不得。年金是自己交多少,老后拿多少的制度。但是职业棋士会的年金,不管自己交多少,都能拿额定的钱。世上什么组织满40周岁就可以领年金,而且一直可以领到退休,退休时还能拿“退职金”的?李世石是炮轰这种不合理的制度。


  李世石说,他是对棋士会不合理的惯例、惯行感到不满。不是思考如何借千载难逢的“人机大战”春风,掀起一场围棋热,而是挖空心思多克扣几%的奖金,看着这种团体,李世石心里会怎么想?不妨回顾2009年,职业棋士会对李世石的作为。笔者身边的很多人都认为“该发生的终于发生”了。

  这次事件,陷入最大困境的其实是棋士会会长梁建。梁建是“进步”(左派)倾向的棋士会会长,他期许围棋界的改革,但上任之初就遇到了最大难关。他究竟会怎么解决事态呢?也是让人好奇。也有一部分人提出了“李世石-梁建”演“双簧”的“阴谋论”。作为“进步”倾向的梁建,他靠一己之力很难改革棋士会,也无法和元老棋手们抗衡,所以和平素要好的李世石一起设计了事态,这是“阴谋论”的主要内容。但梁建一脸疲色,“阴谋论”不太可能。如果是演出来的,他应该去当演员。


职业棋士会会长梁建九段(41岁)



  令人扼腕的是,梁建是忙着擦亲(财)韩国棋院倾向的前代棋士会会长们后屁股。他的任期可能得全部耗在处理这一事态上。他是竞选三届才当上棋士会会长,看来没有机会一展抱负了。因为是“在野”倾向的棋士会会长,(财)韩国棋院似乎采取了袖手旁观的态度,把事态定性为“李世石九段 VS 职业棋士会”。如果是(财)韩国棋院倾向的棋士会会长,可能会采取更强硬的态度。或许,(财)韩国棋院是乐得看职业棋手内斗两败俱伤。朴治文总裁上任后,职业棋手们的院内影响力被削弱不少。

  李世石九段的下一步举措,会是什么呢?“瓦解”(解散)现在的棋士会,另立新的棋士会,然后改革(财)韩国棋院。李世石九段不可能同时和职业棋士会与(财)韩国棋院斗,所以先向职业棋士会动手,其实,(财)韩国棋院方方面面都需要改革。

  不久前,(财)韩国棋院指谪CJ集团旗下的围棋TV为韩国围棋停滞的元凶,强制进行了收购(收购过程也是匪夷所思)。但是,收购后围棋TV变好了吗?而评价是还不如收购前。

  如果棋手定段成功,就要和(财)韩国棋院签约。作为参考的签约书是过去版本,很可能和现行版本有所不同,但框架和内容肯定是一致。以下就是签约书的部分内容。

  “我参加贵院主管的棋战发生的棋谱,以及参加棋战相关的一切权利,按照贵院委任的棋士会的决议,同意转让给贵院。我明确我违约产生的一切责任都在于我。”

  这难道不是“奴隶契约”吗?这是具有法力效力的契约书吗?棋手把自己创作作品的棋谱和一切相关的权利,按棋士会的决议转让给(财)韩国棋院,这根本上能说得通吗?作为非正式团体的职业棋士会,怎么能做到这些?按此理论,职业棋士会甚至可以任意卖掉棋手们的房子。现在还能说职业棋士会和韩国棋院是各自独立的机构吗?或者说,无法以(财)韩国棋院或法人的名义处理的事,专门由职业棋士会站出来搞定?亦或职业棋士会就是这种属性的组织?

  总之,李世石九段的战争打响了。

  (蓝烈 直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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