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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西省围棋升段级位赛规程 即日起报名 12月11日比赛

2015.11.04

2015年江西省围棋升段级位赛规程

一、 指导单位:

江西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二、 主办单位:

江西省围棋协会

三、承办单位:

婺源县教育体育局 婺源县体育总会

四、协办单位:

江西正博实业有限公司 婺源县财政局

婺源县商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婺源县棋牌协会 婺源县棋院

五、比赛时间:

2015年12月11—13日

六、比赛地点:

婺源县紫阳一小

七、参赛资格:

(1)各设区市、县、围棋协会、棋院、学校、围棋培训机构为单位、各单位须报领队一名,教练一名(可兼任),运动员若干名,参赛单位必须到各设区市体育局或围棋协会盖章方能参赛,不接受个人报名。

(2)各参赛单位必须是所在当地民政、体育、教育、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当年审核有效的资质单位才能报名参加比赛。

八、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最新围棋竞赛规则。

(2)比赛不分年龄和男女组别,设1级组、1段组、2段组、3段组、4段组,段位赛每位运动员参赛的组别按现已获得的段位、级位进行分组,不允许跨组比赛。

(3)每组采用积分编排制进行9轮比赛。

(4)凡达到升段成绩的棋手可申报上一级段位。没有达到升段标准的仍保留原有段位。升段的棋手必须持有江西省围棋协会颁发的有效段位证书才能办理上一段证书。比赛结束后60日内,各单位须到省围棋协会统一办理段位证书,逾期一律不予办理,不接受个人办理。

(5)各单位要严格审核本单位参赛运动员此前取得的段位、级位证书,按参赛规定要求报名,非江西省体育局、围棋协会发放的段、级位证书一律无效。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一律不得报名参赛。

(6)报名截止后,赛前7日组委会将会在江西省围棋协会网站公布首轮对局表,各参赛单位须认真核对本单位运动员名单以及参赛的组别,如有误,请及时与承办单位联系修正,12月8日起一律不得修改,出现错误由参赛单位承担。

九、授予段级位标准:

升段标准如下:根据参赛人数4段升5段比例20﹪;3段升4段比例25﹪;2段升3段比赛40﹪;1段升2段50﹪;1级升1段60﹪。

十、报到:

1、各参赛队于12月11日下午到婺源县星江湾酒店(紫阳镇星江路57号)报到。

2、裁判长、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定于2015年12月11日晚上20:00时在婺源县星江湾酒店会议室召开,未出席会议,该队如有组别等错误自己负责,请各单位领队准时出席,切勿迟到、缺席。

十一、报名:

1、请各单位在12月5日前必须将参赛名单(加盖本单位公章方可生效)电子版发至婺源县体育总会,邮箱号码:741246501@qq.Com,过期报名无效,视为不参赛。

2、各单位报名时,必须按报名表要求认真填写,特别要注明棋手参赛组别。

3、报名联系人:

江西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朱卫红 电话:0791—86232353;婺源 县 体 育 总 会;汪跃舟 电话:13576329917;QQ:741246501。江 西 省 围 棋 协 会;舒俊红 电话:13576917528;

十二、费用:

1、报名费150元。

2、本次参赛选手必须统一安排食宿(不服从大会统一安排者不予参赛):食宿统一安排在离赛场距离只有一百多米的四星级宾馆,伙食为自助餐。食宿标准: 160元人/天。食宿费各参赛单位自理。

3、所有参赛队员都必须办理意外保险(未参保如发生意外事故由参赛组队方负全责),每人10元,费用自理。

十三、其它:

1、请各代表队照看好本队队员,负责看管好自己的孩子,注意安全。

2、请家长和孩子自觉遵守赛场的各项制度,爱护校园内的一切公物,禁止在校园内大声喧哗、打闹、追逐、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确保比赛安全有序,圆满成功。

3、裁判长、编排长由江西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选派。

4、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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